1、一起火灾灭火所需用水的设计流量规定
1)室外消防用水量:
应按同一时间内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
2)一起火灾所需消防用水设计流量:
应按室外栓+内栓+自灭(选最大流量的一种)+冷却系统等设计流量组成。
a应按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b两座以上合用消防系统,按最大流量的一座确定。
c与生活、生产用水合用时,设计流量应为消防设计流量和生产、生活最大小时流量之和。
d计算生活用水量最大小时流量,按淋浴用水量的15%计。浇洒、洗涮等火灾能停的可不计。
2、厂、仓、民建同一时间内火灾起数
按2起计算情况:万五住区百顷厂。
类型 |
占地面积 |
附近居住区人数 |
火灾起数 |
备注 |
工厂 |
≤100公顷 |
≤1.5万人 |
1 |
按用水量最大1座建筑物 |
>1.5万人 |
2 |
工厂、居住区各1起 |
||
>100公顷 |
不限 |
2 |
按用水量最大的2座建筑物 |
|
仓库和民建 |
不限 |
不限 |
1 |
按用水量最大1座建筑物 |
3、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量
外栓按表查,最小15L/S。
1)一般规定:
可15L/S情况 |
1.住宅 |
2.一二级丁戊类厂仓 |
|
3.V≤3000m3的厂仓(除三乙丙厂仓) |
|
4.V≤5000m3的一二级、单多层民建及地下 |
|
5.V≤3000m3的三四级单多民建 |
|
高层公共建筑 |
25L/S起 |
2)特殊规定:
成组布置的建筑 |
按设计流量较大的两座建筑物体积之和确定 |
中转库房(火车站、码头、机场) |
按丙类物品库对待 |
国家级文保的重点砖木、木结构建筑 |
按三级耐火等级确定消火栓流量 |
单座建筑总面积>50万㎡ |
设计流量按表中的2倍计算 |
公寓、宿舍等 |
按公共建筑对待 |
3)交通隧道洞口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隧道外5132.隧道内5121
是否通行危险品 |
类别 |
长度 |
外栓流量 |
通危险品 |
一、二 |
L>500米 |
30L/S |
三 |
L≤500米 |
20L/S |
|
仅通非危险品 |
一、二、三 |
L≥1000米 |
30L/S |
三 |
L<1000米(注意:小于号) |
20L/S |
附:隧道分类
类别 |
长度 |
|
通行危险化学品 |
一 |
L>1500米 |
二 |
500米<L≤1500米 |
|
三 |
L≤500米 |
|
仅通行非危险化学品 |
一 |
L>3000米 |
二 |
1500米<L≤3000米 |
|
三 |
500米<L≤1500米 |
|
四 |
L≤500米 |
4、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
1)一般特点:
a.内栓最小设计流量:5L/S;
b.枪数*5=消火栓设计流量(21~27米住宅除外)
c.每个竖管最小流量:最小5L/S,最大15L/S;
住宅:5L/S
2)内栓特殊规定:
丁、戊类高层厂、仓 |
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可按上表减少2支 |
软管卷盘、水龙、干式消防竖管 |
不计入室内消防用水量 |
多层建筑有多种功能 |
内栓按表中分别计算取大值 |
一种或两种以上自灭系统全保护 |
1. 当为≤50米的高层建筑: 当内栓设计流量>20L/S时,可减少5L/S. |
2.当为多层建筑时,内栓流量可减半,但仍应≥10L/S。 |
|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 |
1.当为多层时,按宿舍、公寓确定 |
2.当为高层时,按公共建筑确定。 |
3)城市隧道内栓设计流量:
隧道外5132。隧道内5121.
是否通行危险品 |
类别 |
长度 |
外栓流量 |
通危险品 |
一、二 |
L>500米 |
20L/S |
三 |
L≤500米 |
10L/S |
|
仅通非危险品 |
一、二、三 |
L≥1000米 |
20L/S |
三 |
L<1000米(注意:小于号) |
10L/S |
a.间距:≤50米;双面间隔布置
b.压力:≥0.3MPa
c.允许通向危险化学品的车且隧道>3000米时:应配置水雾或泡沫消防水枪。
d.隧道出入口:设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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