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全民行动高中生热衷“打假”,收入竟然高过父母的打工钱
近年来,职业打假成为了一个新兴“行业”,不少人钻国家法律空子,以赚钱为目的,明知商品有问题故意买入,甚至钓鱼买入,然后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赔偿,得不得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不满意,就到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职业打假有的成立专门团队、公司,建立微信群;而且年龄越来越低龄化,九零后居多,目前零零也开始呈现。他们集中时间、集中购买同一种商品,然后进行大量重复投诉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绝大多数举报无关乎产品质量,有的甚至是以敲诈为目的的恶意举报。严重浪费了大量行政资源,增加了正常经营企业、工商户的负担。
法律允许打假,但不能将打假作为营利的手段和职业,特别是年轻一代,感觉挣钱容易而且快,不劳而获,而不再去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技术技能。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社会的悲哀。
某县高中生赵某,属于未成年人,就发现了这个捷径,到茶叶店购买老茶饼,店里没有他多次去,让店家进货,然后针对标签等问题反复投诉,甚至在执法机关办公室坐等结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就到纪委部门进行举报。赵某甚至鼓动父母和同学跟他一起干,说他父母一年打工的钱还不如他挣的多。类似赵某的打假人员,导致执法人员焦头烂额,把时间浪费在处理投诉举报上,无法进行正常的执法工作。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举报恰恰与此相反,其严重违法诚信原则,违背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
我国正建设诚信社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与有关单位一起把从事职业举报的个人和团体纳入诚信建设体系进行管理,对其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故意扰乱行政机关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对涉嫌敲诈勒索可能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不少人的价值取向逐步扭曲,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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