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官网,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

最近很多业内朋友咨询我哪些网站要办理算法备案?今天在这里统一回复大家

答:根据网信办发布的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具有较强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及产品都要做算法备案,包括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五大类互联网信息服务,比如微博、新闻网站、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电商平台、招聘平台、排行榜网站、分类信息网站等等。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

网站不做算法备案的隐患及不利点有哪些:

(1)、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这个规定是由四大部门联合发布,包括网信办室、工信部、公安部、市监局,任何一个部门都有权监管,根据该规定,需要在上线10天后备案,否则可能处10W以下罚款,责令停止更新,若涉及舆论功能和动员能力,可能被工信部、网监部门责令关闭。

(2)、另外,任何网站都需要ICP备案和公安网备案,若涉及舆论功能和动员能力,还需要提交评估报告到公安网,同时这种大部分也涉及算法,也应一并提交自评估报告给网信办的算法备案;既然都要做,一并做了就更快,否则: 1)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的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处以警告或者停机整顿。

(3)违反网信办和公安部在2018年11月15日发布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第七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安全评估报告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

(4)有新闻信息功能的网站违反网信办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安全评估,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予以处罚。 3、因违反以上法律法规,网站随时可能面临被关停和处罚,还可能面临群众的举报被现场核查取证,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的可能一并处罚。

【相关链接】: 《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 http://www.cac.gov.cn/2018-11/20/c_1123740989.htm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http://www.cac.gov.cn/2014-10/08/c_111273729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http://www.beian.gov.cn/portal/topicDetail?id=6&token=bb882cb6-7b83-4f9e-b00d-c012466d171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http://www.cac.gov.cn/2017-10/30/c_11218780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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