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在身边
——买卖两卡——
四川交通广播
成都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联合出品情景微剧《反诈在身边》
“塑料花女团”戏精附体
复盘诈骗案例
助力反诈宣传!
“蓉警杜菲”
借你一双慧眼
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
案
例
重
现
“一张电话卡出手赚500元,
再办张银行卡出手就赚1000元……”
“一张电话卡加一张银行卡,
立赚1500,十套15000,
这样的话,老婆娃儿都不用愁……”
一男子因轻信“老表”的引诱,用自己身份证办理了电话卡和银行卡进行了出售,获得了高额利润。
本以为运气爆棚遇到“好事”,孰知等待那男子的却是“铁窗”。
一名负责电信诈骗案侦办的民警介绍,随着诈骗“伎俩”的不断演变,“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成为了犯罪分子“炙手可热”的诈骗“利器”。既可以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可能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
据介绍,当前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的根源,对不少群众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轻则背负债务,重则家破人亡!
诈
骗
套
路
买卖“两卡”是指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卡,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电话卡的“黑灰”产:有卡商、号商、接码平台三条链接:
上游“卡商”负责收集大量手机卡,利用技术手段对接“接码平台”提供手机号和短信验证码的服务;
“接码平台”是指使用他人手机卡,接收短信验证码,用于绕开实名认证,批量注册电商、社交媒体账号的平台;
下游“号商”利用“接码平台”提供各种账号,进行养号,再转卖给下游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
温
馨
提
示
成都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提醒您:
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
如果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应及时抽空去银行和通讯运营商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和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作“犯罪嫌疑人”,影响个人和家庭生活。一旦丢失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做到不随意丢弃、买卖。
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账户出售、租赁给他人。
否则,不仅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还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
寻找兼职要通过正规途径,对QQ群、微信群发布的兼职类信息尤其要细心分辨,不轻易提供个人身份信息。
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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